羊口镇教育学区关于做好 2025 年阳光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5 年全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 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做好 2025 年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和寿光市教体局《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全面做好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 2025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上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要求,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保障教育公平为重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政策,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公平教育的机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根据招生入学范围和学区生源的实际情况,确保户籍与监护人房产都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若有空余学位,则按批次招收符合有关规定且有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坚持公开公正原则。 各学校要深入宣传阳光招生政策,将招生服务范围、报名时间等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通过张榜、公众号或网站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3.“ 零证明”入学原则。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办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继续使用“爱山东”APP 的寿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
三、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 6 周岁(2019 年 8 月 31日及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学籍(六年级)为准 。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坊教育微服务”,于 7 月 1 日-7 月 31 日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四、招生学校及划片招生范围
小学以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户籍为依据,按照我镇三所小学布局均衡划分为三个招生区域。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学区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羊口镇初级中学负责羊口镇辖区镇直、村(居)及企事业单位招生。
羊口中心小学
1. 村(居):镇区羊桥及盐都路以西的五居委、六居委及曹辛总支下辖的各自然村(曹辛、侯辛、刘旺、西桃园、八面
河、杨围子)及清河采油厂第一小区、二号点等。
2. 企事业部门:镇区羊桥及盐都路以西的各企事业部门。
羊口新区小学
1. 村(居):镇区羊桥及盐都路以东的一居委、二居委、三居委、四居委、学府社区、菜央子、东桃园、齐庄、王庄、
丁家、单家、任家、郑家。
2. 企事业部门:镇区羊桥及盐都路以东各企事业部门。
羊口镇杨庄小学
1. 村(居):杨庄、宅科、南宅科、营子、官台。
2. 企事业部门:其它原杨庄乡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五、报名材料
根据学生户籍类别,共分三类,需准备材料如下:
1.羊口本地居民
⑴户口薄;
⑵跨片区就读的还需提供自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正规的购房合同),仅能提供购房发票的需附物业和社区提供的证明;
镇区外到镇区学校就读的还需提供正规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工作证明。
2.羊口镇以外寿光市以内的其他镇街人员
⑴户口薄;
⑵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并附社区、企业或村居开具的居住证明;
⑶社会保险或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
明材料。
3.寿光市以外户籍来羊口务工(经商)人员
⑴户口薄;
⑵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或村居开具的居住证
明;
⑶社会保险或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工作证
明材料;
⑷羊口镇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4.小学一年级入学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
所有材料的提供者为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一方,且与孩子在同一户口本上。提报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计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上报上级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安排
(一)制定并公布招生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依据本意见于 6 月 19 日前制定出本学校的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报学区和教体局备案, 6 月 22日前,各单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 ,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
(二) 运用“爱山东”APP 的招生平台组织报名工作。
1. 报名培训 :6 月 25 日---6 月 27 日,幼儿园、小学负责对 大班和六年级孩子家长进行平台使用培训。
2. 网上报名 :6 月 30 日---7 月 11 日,各学校组织完成网
上报名工作,指导学生限报一处符合招生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
3. 信息审核 :7 月 12 日---7 月 15 日,各学校按照批次认
真审核报名信息,如发现某适龄儿童缺少相关报名材料,应及时联系监护人补充上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审核工作。
4. 补招工作 :7 月 16 日---7 月 20 日,在集中报名时段因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报名,可在招生平台进行二次报名。届时报名学校已无空余学位的,由学区协调安排到有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5. 招生收尾:7 月 25 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部下发电子入学通知书(附件 2),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各学校将招生结果报学区和教体局备案,作为建立学籍依据。
(三)特别提示。7 月 31 日之后,招生入学平台关闭,各学校要提示家长在正式报名时间段内报名,并对辖区内未报到的适龄儿童逐一核实去向,及时督促报名,对于外出就学的,要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报名入学。
七、 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根据“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及《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个别学校因学位不足等原因导致接收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学区分批次统筹协调随迁子女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后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2.残疾儿童。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实现就近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的残疾儿童,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确保应上尽上。适龄视障儿童到潍坊盲童学校报名,适龄听障儿童到潍坊聋哑学校报名,儿童福利院内适龄残疾儿童到潍坊市儿童福利学校报名。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和送教上门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3.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 10 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在本市居住的荣誉市民子女、潍坊市级及以上劳模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协调入学,妥善解决劳模子女上学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抚对象子女均需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入学。
八、其它要求
1.全力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各学校要提前规划,扎实做好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位供需分析、资源补充保障工作,科学制定学位保障方案,通过综合施策,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杜绝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校长负主要责任。调解小组成员要熟知招生政策,了解、掌握民情民意。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相关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学区报告,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3.强化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做好家长咨询解答。对招生政策,尤其是家长关注的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等事项,要通过提前到幼儿园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公众号或在学校和社区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强正面引导,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指导家长做好报名工作。
4.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要主动与当地残联、扶贫、民政等部门联系,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坚持动态监测机制,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失学辍学儿童发现不及时、报送不及时、信息跟踪核查不及时、劝返不力的,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5.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推进“多孩同校就读”政策落实,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根据监护人申请,可协调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 减轻学生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制度,各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儿、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情况,开学两周内进行普查,完善“特殊需要学生关爱档案库”。
6.加强新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招生工作完成后,按时为正常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接续,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报名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以及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确保人籍一致。要责任到人,高度重视学生和家长信息等隐私安全,严禁泄露。
7.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潍坊市“六个不得、三个严禁”要求,紧盯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片区、计划和学生入学条件分批次招生。所有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或滞后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各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于 6 月 19日前报学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情况总结,于 8 月 31 日前报送。
羊口镇教育学区监督电话:5855898
咨询电话:羊口学区 15965055186(吴老师)
羊口初中 13583699389(郑老师)
中心小学 18706684633(丁老师)
新区小学 17865677339(刘老师)
杨庄小学 15095100024(杨老师)
附件:1.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式样)
寿光市羊口镇教育学区
2025 年 6 月 13 日
附件 1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______________(父母/法定监护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
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儿童
的权利和义务。您的孩子(被监护人)________ 已经达到接受
义务教育年龄,请您于__ 月__ 日前送其到______________ 学校
报到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学校咨询电话:
(单位)
年 月 日